摘要農民自己上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,還能享受單位的社會保險嗎?宣武法院首次以判決形式明確:新農保與社保不矛盾
農民自己上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,還能享受單位的社會保險嗎?宣武法院首次以判決形式明確:新農保與社保不矛盾,用人單位聘用農村人口不得以有新農保為由而不上社會保險。
于某是門頭溝區妙峰山鎮斜河澗村村民,參加了新農保。2007年7月,他在北京宇恒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,去年8月和物業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。隨后,于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,要求物業公司向他支付2007年4月至去年8月的養老及失業保險金,這一申請得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。
宇恒輝物業公司認為,雙方已經約定把保險金折成工資支付給于某,原因在于于某已經參加了新農保,公司不應該再為其上社會保險,因此要求法院駁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定。
法院審理認為,宇恒輝物業公司和于某對社會保險所做的約定沒有法律效力,且新農保和社會保險并不沖突,因此駁回了宇恒輝物業公司的訴訟請求。RJ2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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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稱為“新農?!?,采取個人繳費、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,其中中央財政將對地方進行補助,并且會直接補貼到農民頭上。今年《政府工作報告》提出,扎實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,試點范圍擴大到23%的縣。按照該政策,部分農民以自愿形式加入了新農保。但一些企業以此為由,拒絕再為務工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,此矛盾已經在本市多家法院有所呈現。
首案宣判后,法官進一步解釋說,新農保屬于農民自愿參加,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定義務,所以“兩?!笨梢浴肮泊妗?。法官認為,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應該關注這一新興矛盾,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義務,確保新農保和社會保險順當銜接,避免由此引發新的“訴訟熱點”。
責任編輯:趙秀穎